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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协会再次大西北活动实施法律教育援助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6日作者:lx

2006-5-16
 湖北省律师协会继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法律教育援助任务后,于8月28日至9月3日应邀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再次执行法律教育援助大西北任务。
    湖北省律师代表团一行由张粒、岳琴舫、曹亦农、郑东平、张用江、张卫兵、刘建国等七人组成,到达乌鲁木齐市的当晚受到了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的盛情接待,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哈斯木·马木提亲自接见了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对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第二天清晨,代表团分为两组,分赴距乌市1000公里以外的伊犁、石河子、巴州、喀什等四个地区向近400多名律师授课。
    这次讲课的特点是时间短、任务重、点多、路途遥远,有时凌晨2点多要赶到下一站的火车;时差、饮食也给湖北律师带来诸多不便。尽管如此,授课律师们仍然以饱满的热情,每到一地便迅速投入到紧张的教学活动之中,每讲一课都产生了空前的轰动性效果。3个半小时的授课,当地律师还不解馋,课间不能休息,课后立即被当地律师所簇拥,展现了感人的讲学氛围。甚至于代表团刚到下一站,前一站律师就打手机过来就某一具体案件进行请教和咨询,有的则希望得到湖北律师的这种长期交往和帮助。新疆新源县盛业律师事务所与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为此还签订了长期友好合作协议。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喀什地区讲课过程中,湖北律师看到了当地经济现状还较贫困,大部分县的律师事务所年创收只有三、四千元,不足一万,更谈不上现代化办公设备。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岳琴舫律师决定个人向英吉沙县新疆银杏律师事务所捐赠一万元人民币,帮助他们购置电脑一台。岳琴舫律师的这一行为,充分展现了湖北律师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的精神风貌,受到了喀什地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的高度赞扬。
    通过这次讲学活动,我们的体会有二:
    第一,代表团授课人员层次高,是省律协本着对新疆律师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挑选出的具有大学法学教育经历的律师,他们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还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是该业务领域的姣姣者,他们的这种阅历使人肃然起敬。
    第二,工作态度高度认真负责,选题科学,备课充分,搜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详实,讲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正如新疆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普遍认为的那样,新疆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谈加入世贸组织和关于WTO问题还为时尚早,高科技、知识产权业务也没多少人涉及,湖北律师代表团能切入新疆律师业务现实需要,有的放矢,精湛的讲授水平比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有过之而无不及。
    短暂、紧张而有序的七天很快就过去了。湖北律师的精神风貌和才华早已深深地印在新疆律师同仁心中,他们期盼着明年和今后仍能得到湖北律师的帮助,让我们两地共同努力,加强相互间学习与交流,迎接共同发展的美好明天。